“惠台26条措施”下发 台湾同胞享购房资格同等待遇
11月4日消息,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中央组织部等20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6条措施”),意在为在大陆发展的台湾企业、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其中第18条措施提出“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在购房资格方面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新媒体获悉,“26条措施”中前13条措施意在为在大陆发展的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包括台资企业同等参与重大技术装备建设、5G研发及建设、循环经济项目、民航投资及运营、主题公园建设、参与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同等享受担保融资、贸易救济与保护、出口信用保险、进出口便利、行业标准制订等政策扶持,支持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示范点建设等。
后13条措施意在为在大陆发展的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涉及领事保护、农业合作、交通出行、通信资费、购房资格、文化体育、职称评审、分类招考等方面。
“26条措施”于2019年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上正式发布,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31条措施”一脉相承,是在对台工作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台湾同胞一视同仁,像为大陆百姓服务那样造福台湾同胞的又一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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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